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楚封原名并不叫楚封,他不记得自己是哪国的人,也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——或许没有名字,毕竟在他最开始的记忆中,自己就在楚国流浪。

如果运气好,碰到好心人施舍,那那天就不会挨饿,如果运气不好,就只能等酒肆将馊饭倒出来,和那些野狗去抢吃的。每天吃不饱,但也饿不死,盖着茅草、枕在石头上睡,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。

终于有一天,他遇到了一位贵人,这才从一个命比狗贱的小渣滓变为人。

这个贵人就是云容。

那年楚国下了很大的雪,冻死了很多人。经常抢他东西的二哑巴、整日疯疯癫癫时好时坏的疯婆子,还有那只经常粘着自己的小猫儿……他们都死在了那年冬天。

但楚封活了下来。

还见到了比神仙还漂亮的小公子,他没有像其他富家公子那样嫌弃自己,不仅给了自己一个名字,还央求老爷把自己留在身边,给了自己一个家。

楚封想,要是自己一辈子做奴隶伺候公子,哪怕是给公子倒洗脚水也挺好。但是公子太优秀了,没有一个人是不喜欢他的,那些人看公子的眼神就像是饿狼在看肉,恨不得扑上来把公子撕碎。

那一刻,楚封明白了,自己必须要有实力,这样才能保护公子,才能……永远留在他身边。

所以当老爷问楚封愿不愿意去习武时,他想都没想就答应了。

小公子知道后很生气,认为楚封背叛了自己,和楚封大吵一架后就不肯理会他了。

那是楚封与云容最后一次见面,此后就是长达十年的训练、接任务和暗杀。

但楚封不后悔,每天拼了命似的练习。别人不敢接的任务,他敢;别人不敢去杀的人,他也敢。

人们都说楚封是条疯狗。

楚封的确是条狗,他是云容最忠诚的狗,只要云容在,那楚封的脖子上的枷锁就永远存在,疯狗有了牵挂,自然也就成了忠犬。

……

阳光穿过窗帘爬上了男人温润的足尖,随着时间流逝慢慢地向上移动,抚上了他的纤细的脚踝,攀上了他挺翘的后臀,阳光的一个触角咪咪地吻上了男人的花穴,将楚封昨日射进去的罪恶照得清清楚楚。

等到日上三竿,云容才睁开眼睛,将身子翻转过来。

雪白而圆润的足尖一下没一下地晃着,藕节一般的胳膊搭在自己的酥胸上,指尖轻轻点着自己乳头,在阳光的照耀下,胸前那两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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