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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么热的天,她居然穿的跟包粽子似的,还不是普罗米修斯那家伙,说怕晒黑硬是让她穿的是可以肩膀抽拉的宽松长袍。看着不远处和人交流的男人,准确来说看起来还像一个男孩子,完全没有成熟的感觉。

不知道在跟人群说什么,今天来这是种地的,古希腊时代大多以麦子、橄榄球无花果等等这样的为食。

罗薇坐在搭好的木台待着,天天太阳暴晒下普罗米修斯皮肤还是偏白的,难怪也算是个神。

没有手机,跑来种地。

这方面了解不多,孤儿院有时候会举行种花种菜喂吉,好像和真的种地不太一样,这次是种麦子。

无趣的摆弄着地里不知名的野花。

"潘多拉小姐还是会觉得无聊吧?上神们似乎对于人间的一切不感兴趣。"

普罗米修斯变戏法似的从背后拿出葡萄酒桶和杯子,人们在树荫下休息,就算吃过午饭,正午的两三点也是能把人热死。

"还好,你总小姐小姐的叫我,我是不是应该叫你普罗米修斯先生?"

"请随意。"

"呆瓜!"

"呆瓜是什么东西?可以吃吗?"

"你没想过把野猪之类的动物圈养起来么。"

野性的东西似乎不好驯服,不过要是能够在一定的位置放上吃的散养,让之养成来这的习惯,也不用追在猪的后面跑。

"它似乎和潘多拉小姐一样令人难以驯服呢。"

白了他一眼,说的还那副认真的样子!

"假如在野猪比较容易出没的地方,每天撒上吃的,喂上十天半个月,猪养成习惯应该会好捕猎很多吧?"

普罗米修斯眼里闪过赞许,她可是二十一世纪前卫的人,就算他是神也不会有自己见识多,虽然有点借鉴农场主这样的方法,不过会方便很多。

这里还没有钱币货物流通,人们多以群居为主,类似一个村的人。

"潘多拉小姐不愧是神女,我明白了。"

他是个聪明人,一点就通,大概是开心,为两人分别倒上葡萄酒,不远处的其他同样也正喝着葡萄酒。

以德服人,亲民的人才能收到爱戴,同样身为神的普罗米修斯能够做到和人一起生活吃饭劳动,怪不得他的威信,古老的待人方法还真是不变。

一饮而尽葡萄酒,奈何杯子不大,又倒了一杯。

看到身边的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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